11日,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因受贿、与他人通奸,构成违纪违法被双开;同日,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亦被爆出利用职务便利谋利受贿,与多名女性通奸,涉嫌犯罪并违反社会道德被双开。
官员利用职权谋利受贿不是新闻,在众多落马被查的官员中,金钱犯罪是最主要导火索,然而“通奸”,却也渐渐成为官员问题清单上频现的词汇。
就在最近,被调查、被双开的数位官员中,就有多位全部沦陷在“与他人通奸”上:2014年6月27日,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受贿、与他人通奸被开除党籍;2014年7月2日,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因通奸被双开;2014年7月5日,山西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被双开,涉违纪违法与人通奸;还有冀文林、戴春宁、徐同文、王世益、陈伯才等等……
就在不久前,中纪委网站刚刚发文解释了“通奸”一词:“通奸”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,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。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,一般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规定。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。
与人通奸仅是作风问题,跟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没有直接的相关性。
支持与人通奸的党员定然做不好工作,更谈不上为人民服务,这种恶举会诱发系列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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